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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新规:鼓励医师到基层开办诊所或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省政府日前出台《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争取到2020年,社会力量办医能力明显增强,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均达到总量的25%,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

 

  鼓励社会办全科诊所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

 

  放宽市场准入,优化审批服务。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对社会办医疗机构设备配置条件适度放宽,按照非公立医疗机构设备配备不低于20%的比例预留规划空间。制订出台我省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前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指引细则,并向社会公布。积极推进一站受理、窗口服务、并联审批、网上审批等。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运营高水平全科诊所。鼓励社会办全科诊所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在转诊、收付费、考核激励等方面与政府办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享有同等待遇。

 

  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西安市、宝鸡市、延安市要组建2-3个紧密型医联体。

 

  鼓励我省有实力的社会办中医诊所和门诊部(中医馆、国医堂)等机构连锁经营,打造陕西品牌。积极发展个性化就医服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创新就医流程,营造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为患者提供远程会诊、导医陪护、家庭病房等个性化服务。

 

  吸引境外投资者通过合资合作方式来陕举办高水平医疗机构,积极引进优秀人才、技术、管理和模式。

 

  鼓励医师利用业余时间、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

 

  方案要求,加强人力资源保障。全面实行医师执业区域注册,建立医师电子注册制度。促进医师有序流动和多点执业,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人员聘用、职务晋升、选拔任用等机制。鼓励公立医院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全职、兼职制度。医师可以按规定申请设置医疗机构,鼓励医师到基层开办诊所。鼓励医师利用业余时间、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

 

  健全医疗机构评审评价体系,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的评审评价实行同等标准。鼓励行业协会等制订推广服务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推行服务承诺和服务公约制度。

 

  对严重违规失信者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定期公开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示相关行政许可、“黑名单”等信息。对进入“黑名单”的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省政府要求各地逐项检查整改,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针对社会办医“痛点”、难点问题,主动作为,不断丰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滞后的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