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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举办生态问题地方立法比较研讨会

   

    10月28日,由中心发起并主办的“绿色发展新理念与生态问题地方立法比较”研讨会在学校毓才楼学术报告厅举行。会议聚焦生态地方立法,围绕生态与环境地方立法比较、生态补偿机制建构、生态红线制度、地方循环经济立法、生态与环境执法、公众参与等问题,汇集理论与实务智力资源进行深度探讨。

   

    本次会议是中心创新协同机制,建构理论与实务融合平台并遴选地方立法重大问题进行合作探讨的重要尝试。来自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北海市人大常委会、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克拉玛依市政府法制办、法制日报社、上海市社科联、广东省立法研究所、西南政法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等地方立法机构、高校、科研单位的领导和专家50余人参加会议。校长付子堂教授主持开幕式并致辞。

    

    付子堂校长对来自各地的领导和嘉宾表示诚挚欢迎,并感谢他们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介绍地方立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特别就会议的目的和主题作了说明,期望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上海市社科联原党组书记沈国明教授在开幕式上作了重要讲话,对这种会议模式给予高度赞扬,认为会议的召开对贯彻绿色发展新理念和推进生态环境立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根据提交的论文分为四个单元,分别由重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余捷、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研究室主任吴卫国、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研究室主任陈修权、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金红主持,19位来自地方立法机构和高校的发言人在会上作主题发言,8位评议人参与评议,同时辅以自由讨论,进行多维度的理论与实务交流。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但彦铮、浙江大学钱弘道教授、中心执行主任周祖成教授等对会议进行了总结,认为会议模式新颖、气氛活跃、讨论极具针对性,具有强烈的现实关怀,对理论和实践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