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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教师参加第十届东亚法哲学大会暨法理学年会

  

      

 

          


       11月4日-6日,第十届东亚法哲学大会暨中国法理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东亚法哲学会和中国政法大学共同主办,围绕“全球化背景下的国家治理与制度建构:法治理论与东亚经验”这一主题,来自国内外专家学者近300人参加研讨。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教授,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徐显明教授,东亚法哲学会理事长今井弘道教授等出席并讲话。校长兼中心主任付子堂教授率张永和教授、周祖成教授、周尚君教授、杨天江副教授,博士研究生池通等参加会议。

 

  校长兼中心主任付子堂教授主持“全球化与东亚法制变迁”主题论坛;张永和教授、周祖成教授等分别担当“东亚法治及其模式”、“中国法律的历史转型”主题论坛评议人;其他参会人员分别在不同论坛作主题发言,参与相关问题的国际研讨。

 

  大会期间,专门召开了中国法学会法治评估研究方阵成立大会,正式宣布法治评估研究方阵成立。研究方阵由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作为牵头单位,七家法学院校组成第一届理事单位,分别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含威海校区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中心付子堂教授和周尚君教授当选为专家委员会委员。

  

  附:

  会议主题背景:

  在人类文明史的长河和历史版图上,东亚文明从来都是不可或缺的部分。东亚是现代人类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之一,也是社会治理的智慧与经验传承最为悠久的地区之一。然而,在世界法律史的图景中,东亚的法律文明与治理经验没有获得其应有的重视,也常常在世界法治话语的商谈场域中缺席。这与法学研究者长期以来或明或暗地用西方标准与历史观来衡量法治不无关系。事实上,作为现存的历史最悠久的文明形态,东亚文明对于法律制度建构以及社会治理有着自己独特的观念。这一文明形态的成功延续,以及东亚国家在世界新秩序中的重要地位,都说明东亚文明可以为法治的理论、制度与实践做出更多的贡献。
 


    东亚社会的法治化的进程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十九世纪至二十世纪前半叶的被动接受阶段,以及二十世纪中叶以来的主动参与阶段。如果说前一个阶段主要是一个由外在压力引发的非自愿的接受过程,那么持续至今的第二个阶段,即由全球化激发出来的法治化进程,则是一个自愿色彩较为明显的参与过程。东亚的这种自愿性参与不仅仅是想表达出加入由西方法治观念、制度和经验所主导的全球法治这一愿望,而且同样期望基于自身经验而表达出对于法治的独特理解,积极加入到法治概念框架和理论模式的竞争之中,从而生发出一种有别于惯常的西式认知的新法治观念。当然,在这一过程中,西方也构成了一个必不可少的参照系与比对者,间或也夹杂着两种话语与经验体系的张力与抗争。因此,在全球化的今天,如何在借鉴西方法治理论和制度的同时总结东亚的法治经验、并从中获得恰当的理论表达,就成为法治研究者必须面对的核心任务之一。由这个话题所引发出来的各种思考,应当构成东亚法哲学研究者们的共同兴趣,而提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理论框架正是东亚法哲学会不懈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