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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晚,曾担任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的长沙市仲裁委主任刘晓明应邀在致理楼地方立法中心会议室作“关于《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决议》的案例”的讲座,湖南校友会秘书长敖完全校友、学校陈建平副教授、胡荣副教授、张琼博士等作为嘉宾出席,本科生和研究生30余人到场聆听。讲座由周祖成教授主持。
周祖成教授对刘晓明主任的到来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刘主任的基本情况以及与长沙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合作。刘晓明主任以改革开放背景下政府债务可能存在的风险为主题开启讲座,提出人大介入管理的必要性及其契机。他说,长沙市刚好就有这样的契机,2009年长沙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审议有关融资计划的议案,在无相关法律规定、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下,市人大坚持“积极支持、慎重决策、健全制度、严格管理”的原则,通过了《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决议》,实现了既支持政府融资建设又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目标。这一政府性债务“准预算”管理和监督制度操作性强,先于国家政策,当时为全国首创,在近10年的实践中运行良好,对政府性债务管理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在提问与解答环节,嘉宾和学生纷纷提出自己的见解与疑问,刘晓明主任一一作了回应。周祖成教授在总结中认为,刘晓明主任给我们讲了一节生动的地方法治实践课,说明法治在强调规范化管理的同时,与相互沟通协调并不冲突;如何看待政府性债务的积极作用及其管控机制,大家可以结合相关理论与案例进行思考分析,把讲座转化为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习和研究,在对实际问题的思考中提升自己的研究能力,为解决实际问题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