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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郡县治,天下无不治"。地方是国家治理的实施主体,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动力。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地方的立法权不断扩大。要有序推进地方法治竞争,必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地方依法改革,确保降低改革成本,克减改革过程中的反复恣意,是有效预防和控制改革风险的治本之道,有利于最终实现中央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构想。
【关键词】 全面深化改革; 改革成本; 郡县; 国家法制; 公共服务质量; 立法权限; 单一制国家; 事权划分; 横向关系; 制度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