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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论证会在中心举行

   1月3日下午,《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立法论证会在致理楼地方立法中心会议室举行,江西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黄海燕,江西省委党校法学部主任舒小庆,江西省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部长黄陶青,江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家庭教育室主任王梅雾,江西省委党校法学部副教授张笑宇,江西省委党校法学部讲师张涛,学校民商法学院李俊副教授,行政法学院杨尚东博士,地方立法中心杨惠琪博士、张琼博士、陈婧博士,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梁西圣助理研究员等十余人参加论证会。论证会由中心执行主任周祖成教授主持。

 

  周祖成教授对与会嘉宾表示欢迎,向来宾介绍了中心在全国开展地方立法协同创新的基本情况,希望借这次论证会的机会加强与江西相关部门的合作,并要求大家认真研读草案文本,结合相关地方的立法经验就法规草案提出修改和论证意见。

  

  起草组负责人舒小庆主任首先对《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立法背景和条例中存在的问题及难点进行了介绍。起草组其他成员就立法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大家围绕《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的立法目的、体例安排、相关措施的可操作性、家庭实施方式、政府责任和社会参与以及特殊群体的家庭教育问题等展开讨论,并从立法技术方面进行完善。论证会取得了预期成效。

 

  最后,黄海燕副主席作总结讲话,在对学校办学成绩给予高度评价的同时,对中心的运行模式和取得的成绩也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感谢大家对条例起草工作的支持,认为论证会非常成功,大家提出了非常重要的真知灼见,对草案的修改完善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要求起草组认真消化大家提出的建议,在后续工作中加强交流,不断提高法规草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