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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职能: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器常务委员会决议和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主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四)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五)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联系市人大代表,受理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述和意见。
(六)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市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七)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人事任免;及撤销个别职务。   
(八)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省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九)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十)完成市委和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地址:安顺市西秀区
电话:(0853)3281265